用人单位是否要为外籍员工缴纳社保?

2023-08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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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九十七条规定:"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,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"。外籍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、注销就业证明时,通常会离开中国,由于该外籍员工可能已在本国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,因此可能会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,如果严格要求来华工作的外籍员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,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和外籍员工造成不必要的负担。目前,中国已与德国、日本、韩国、加拿大等国通过双边协议免除了部分社会保险缴纳义务。 对于已在中国缴纳社会保险但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出境的外国人,《在华就业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》第五条规定:未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出境的,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,再次来华就业的,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;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,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可转入本人社会保险个人账户。当事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,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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